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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经信委、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为持续推动我省信息化发展,按照《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建一〔2012〕199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《2014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指南》)印发给你们,并就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单位注意事项
2014年山西省信息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市经信委对照《申报指南》支持的范围,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,进行广泛的项目推荐和汇总,会同各市财政局上报;省直单位、省属企业、中央在晋企业、省级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可直接上报。
各推荐单位要严肃、认真地履行职责,根据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等资料,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,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《申报指南》范围,申报资金是否符合《管理办法》规定进行把关,并就项目的真实性、可行性进行审核,在指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。我委将对上报项目进行入库管理,结合实际情况,采取不同形式予以支持。
二、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
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照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实事求是、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、技术指标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,任何夸大掺假、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。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《2014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》(附件2),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推荐单位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推荐单位确定推荐项目后,填写《2014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、项目汇总表及情况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(一式两份)报送省经信委和财政厅,将项目汇总表及情况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委邮箱。(各市经信委统一发送至dzxxc@shanxieic.gov.cn,其他推荐单位发送至xxhtjc@shanxieic.gov.cn。)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,主要信息完全一致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信息化推进处 贾婷婷 0351-3040995
电子信息处 王凯文 0351-3046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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