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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市经信委(国资委)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2017-03-03    

本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编制的。全文包括: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2016 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咨询处理情况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临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(临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)办公室联系,电话号码:2091802。

一、概述

2016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临汾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临政办发〔2016〕41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临政办发电〔2017〕11号)精神,我委坚持以公正公开、高效便民、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原则,切实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方便了群众办事,为促进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,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我委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以公开为原则,以不公开为例外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。

经信委(国资委)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四种形式,一是通过临汾市经信委网站进行公示,二是通过在机关办公楼内的公示专栏进行公布,三是通过《临汾日报》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,四是通过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。

2016年,我委通过多种渠道共公开信息39条。其中,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,占12.8%;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,占87.2%。通过我委网站公布21条、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1条、机关公示栏17条。

三、2016 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      

(一)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和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

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临汾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临政办发〔2016〕41号)文件要求,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。截至2016年底,我委已在机关网站和临汾日报公布2条公布工业经济运行情况1条,节能标准化建设1条。公开了有关市属国有企业2016年财务等重大信息1条。 

(二)深入推进政府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

市经信委坚持推进决策公开。制定重大决策时,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。2016年市经信委未有重大决策的制定。

(三)围绕政务参与和解读回应方面的信息公开

主动做好政策解读。及时公开由我委牵头起草的文件、重要政策及相关解读,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。

(四)完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

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。积极完善机关门户网站建设。2016年市经信委重建了机关网站,提高了门户网站的网络安全。同时,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,规范了机关信息公开程序。

四、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

截止2016年12月底,我委未接到通过网站提交表单形式的申请。

五、咨询处理情况

截止2016年12月底,我委未接到对政府信息的咨询。

六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

截止2016年12月底,我委未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七、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

截止2016年12月底,我委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支出和收费情况。

八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16年,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一是公开形式较单一,网页更新较慢;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,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,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,我委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: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。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栏目,努力做到及时收集,及时更新;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、及时、规范,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的水平。

临汾市经信委      

2017年2月22日    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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